(中文翻譯僅供參考) 亞太衛星控股有限公司 提名委員會 (Nomination Committee) 職權範圍 (於2005年4月11日成立、於2006年3月28日修訂) |
|
A. 目的 提名委員會由亞太衛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批准成立,為一董事會轄下的常設性的委員會,就董事會的組成、董事的任命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等事宜向董事會提交意見。 B. 權力和責任
C. 成員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包括一位執行董事及三位獨立非執行董事。 D. 會議 每年舉行會議至少一次(或透過其他電子通訊方法進行)。會議法定人數為至少三人。提名委員會主席經董事會議決委任其中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提名委員會秘書由本公司公司秘書擔任。 E. 資源 提名委員會在有需要時可對外尋求專業意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