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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翻譯僅供參考)
亞太衛星控股有限公司
提名委員會 (Nomination Committee) 職權範圍
(於2005年4月11日成立、於2006年3月28日修訂)

A. 目的

提名委員會由亞太衛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批准成立,為一董事會轄下的常設性的委員會,就董事會的組成、董事的任命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等事宜向董事會提交意見。

B. 權力和責任

  1. 定期檢討董事會的架構、人數及組成(包括技能、知識及經驗方面),並就任何擬作出的變動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2. 物色具備合適資格可擔任董事的人士,並挑選提名有關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會提供意見;
  3. 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獨立性;
  4. 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總裁)繼任計劃的有關事宜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5. 制定提名程序及處理過程,以及挑選及推薦董事候選人的準則;及
  6. 每年向董事會提交工作報告。

C. 成員

提名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包括一位執行董事及三位獨立非執行董事。

D. 會議

每年舉行會議至少一次(或透過其他電子通訊方法進行)。會議法定人數為至少三人。提名委員會主席經董事會議決委任其中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提名委員會秘書由本公司公司秘書擔任。

E. 資源

提名委員會在有需要時可對外尋求專業意見。
(附註: 修訂部份文字以底線及斜體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