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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翻譯僅供參考)
亞太衛星控股有限公司
薪酬委員會職權範圍 (Remuneration Committee)
(於2005年4月11日成立、於2006年3月28日修訂)

 

A. 目的

薪酬委員會由亞太衛星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批准成立,為一董事會轄下的常設性的委員會,就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及相關政策向董事會提交意見。

B. 權力和責任

  1. 就發行人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全體薪酬政策及架構,及就設立正規的程序制訂此等薪酬政策,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2. 釐訂全體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特定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錢利益、退休金權利及賠償金額(包括喪失或終止職務或委任的賠償),並就非執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3. 透過參照董事會不時通過的公司目標,檢討及批准按表現而釐定的薪酬;
  4. 檢討及批准向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支付那些與喪失或終止職務或委任有關的賠償;
  5. 檢討及批准因董事行為失當而解僱或罷免有關董事所涉及的賠償安排,以確保該等安排按有關合約條款釐定;若未能按有關合約條款釐定,有關賠償亦須合理適當;
  6. 確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聯繫人不得自行釐訂薪酬;
  7. 制定及定期檢討董事薪酬政策、評估董事的表現及批准董事服務合約的條款;及
  8. 每年向董事會提交年度工作報告。

C. 成員

薪酬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委任,包括一位執行董事及三位獨立非執行董事。

D. 會議

每年舉行會議至少一次(或透過其他電子通訊方法進行)。會議法定人數為至少三人。薪酬委員會主席經董事會議決由其中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薪酬委員會秘書由本公司公司秘書擔任。

E. 資源

薪酬委員會在有需要時可對外尋求專業意見。
(附註: 修訂部份文字以底線及斜體顯示)